文章详细

传来证据的表现及使用规则

123发布时间:2018年5月5日 大连刑事律师  
  在积极获取原始证据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传来证据。传来证据在办案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
  (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
  (3)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
  (4)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
  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明规律以外,还应该遵守以下相直的特殊规则:
  (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用传闻、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在只有传来证据时,不能轻易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找法编辑为您推荐更多文章(专题)知识:
  刑事证据 更多
  物证书证 更多
  言词证据 更多


律师 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巴州知名婚姻家庭律师 巴州资深律师 东莞劳动律师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广 广西南宁刑事律师 海南知名著名资深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河源专业离婚律师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南昌资深律师 南宁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青岛知名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山东济南商标律师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上海风险代理律师 绍兴离婚律师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石家庄工伤赔偿律师 台州刑事拘留辩护律师 威海公司业务律师 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威海民商事律师 威海知名房产纠纷律师 威海知名民事律师 温州电信诈骗辩护律师 温州毒品案件律师 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温州刑事拘留律师 温州刑事取保候审律师 温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乌鲁木齐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西 西安毒品走私犯罪辩护律师 西安离婚律师 西安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孝感离婚纠纷律师 孝感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新会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徐州知名离婚继承律师 烟台专业重大刑事辩护律师 宜兴知名刑事律师 宜兴专业刑事律师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找宜兴找刑事律师 郑州股民投资者维权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大连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05050063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