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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诈骗“养卡”人 ——检方提醒:严把信用卡和POS机终端申请的审核关

123发布时间:2018年1月2日 大连刑事律师  

一人伪造假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另一人四处物色 “养卡”人,两个年轻犯罪嫌疑人合谋骗取他人钱财1 .4万元。日前, 黄浦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造假合谋行骗

现年25岁的吕某是本市一家便利店的营业员。之前曾在某银行信用卡发行部工作。2009年4月,他通过原单位同事买来一些客户信息,利用其中一位乔先生的信息,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并用这张身份证办了一张信用卡。

同年10月上旬,吕某找来朋友程某,对他说起“养卡”,就是针对一些信用卡透支消费后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还款的人, “养卡”人替其还款后,再用那张信用卡通过POS机虚假消费将前款如数刷回,从中得到一定的酬劳。两人觉得其中有机可乘,商量决定由吕某提供一张透支的信用卡,程某去物色“养卡人”,一旦“养卡人”为其还掉透支款,就立马将那张银行卡挂失,把钱占为己有。

寻找猎物下套

几天后,程某找到一个“养卡”的中介潘先生,到其住处巧遇一赵姓女士。双方交谈后,赵女士答应帮程某“养卡”,并留下联系号码。

同年10月20日,程某打电话给赵女士约好碰头地点,然后和吕某坐出租车前去。在车上,吕某将假身份证和用假身份证办的银行信用卡交给程某。到了目的地,程某独自下车与赵女士见面,程某要她还掉卡里透支的1.4万元人民币,谎称事成之后给她200元的好处费。为了证明自己手上的信用卡是可以使用的,程某还特地带她去附近一家超市拉卡消费了几瓶饮料。程某将信用卡连同假身份证一并交给赵女士后,借口临时有事先行离开。

发现被骗报案

拿到信用卡的赵女士立即去找“养卡”中介潘先生。潘先生从自己银行卡账户内转了1.4万元人民币到程某提供的信用卡内。转账后约5分钟,潘先生刷卡欲将此1.4万元通过POS机虚假消费刷回时,发现机上显示:此卡是无效卡。惊急中,赵女士连忙打电话给银行,却被告知此卡在几分钟前已挂失。再联系程某,也已关机。

发现上当受骗的赵女士立即拿着程某留下的信用卡和假身份证去公安局报案。尔后,只得从亲戚处借得1.4万元归还给潘先生。

检察官点评:本案被告人利用了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漏洞和 “养卡”中介刷卡的时间差骗得较大数额钱财。其行为固然可恶,但我们也应看到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吕某怎么能轻易“买”到客户信息假身份证怎么能办出信用卡银行方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切实加强客户信息和信用卡管理使用制度,严把信用卡审核关。此外,有关部门对申请POS机终端的商家也要加强管理。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若申请POS机后专门用于帮人刷卡套现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共犯或者非法经营罪,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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