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当事人女儿两口子来到律所,送了一面锦旗,上书‘历艰辛,排万难,终见曙光’--‘扬正气,好律师,一生平安’。
这个案件是砸朝阳发生的,国企改制中,因为会计记错账,下岗职工举报贪污。最终检察院查证后,以我当事人贪污了1000米的铁路专用线为由,逮捕起诉。
案件历经3年,一审无罪,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有罪,二审缓刑。
我跑了朝阳大概十几次了。
最终的结果,作为律师的我,能接受。
当事人也无奈接受,因为人在外面总比里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