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生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新备案的进口铁线等料件设立加工贸易手册。这是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今年第54号公告于12月1日实施以来,广州海关关区设立的首本剔除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涉及商品的手册。
为促进外贸稳增长,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近期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2020年第54号公告,以下简称“54号公告”),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将原公告中199个10位商品编码项下的商品剔除出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对35个10位商品编码项下商品的禁止方式进行了调整,并对2条注释进行了修改。
据了解,首本剔除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涉及商品的手册由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生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向海关备案,涉及的进口料件主要用于出口的生产电器变压器骨架等产品,重16640千克,备案货值约5万美元,保税金额达3.4万元人民币。
“以往铁线等料件属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商品,我们公司只能通过一般贸易进口,每年进口该料件货值逾180万元。54号公告实施后,我们就立即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以后预计每年可节省成本超40万元,大大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该公司报关负责人陈小姐说。
54号公告发布后,广州海关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企业座谈会、“关企联系群”沟通、开展政策解读推送等方式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调整新政进行宣传,主动联系涉及相关企业,了解其开展加工贸易的意向,为企业答疑解惑,指导有意向的企业做好政策衔接期的规范申报工作,确保企业及时享受相关政策红利。
“54号公告剔除了原公告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主要包括鲜或干的西洋参、镍矿砂、蜡油、小苏打、化学肥料、木浆、不锈钢卷材及板材、扣式无汞碱性锌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等。”广州海关企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放开部分商品编码用于支持加工贸易发展是落实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海关将坚定不移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对加工贸易的支持力度,助力企业争取更多市场空间。
海关提醒:由于年度税则调整导致此前已公布的禁止类商品目录中部分商品的商品编码发生变化,对此海关将按照原商品调整后对应的新商品编码实施监管,即原商品属于禁止类商品目录范围的,调整后的新商品编码仍属于禁止类商品目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