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壮哥瑶妹”起纷争 法官诉前化矛盾

123发布时间:2015年7月8日 大连刑事律师  
2013年4月25日,扶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们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借贷纠纷,因钱生怨的原告黎某与被告邓某某握手言和。

  壮族阿哥黎某与瑶族小妹邓某某原来是相识多年的朋友,2011年瑶族小妹邓某某做生意遇到资金周转困难时,壮族阿哥黎某慷慨的借给瑶族小妹邓某某26万元,但后来邓某某因生意不顺无法偿还全部借款,尚欠黎某13万元,黎某多次追讨无果后诉至扶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收到诉讼材料后,没有急于进入立案分案流程,如果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可能矛盾会更加激化。经过细致的分析,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标的明确,于是立案庭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情绪都比较激动,但法官从法律的规定、个人利益、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各种利弊关系向当事人做了耐心细致的分析,希望他们心平气和的解决此事,相互理解,而不是激化矛盾,通过情与法的感化,黎某与邓某某表示愿意调解,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立案庭法官立即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扶绥法院诉前调解方式灵活、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方便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占用司法资源,有利于降低矛盾纠纷的化解成本,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壮族小伙黎某感慨的说:“如果打官司,花费时间长,现在有了诉前调解,既节省了时间,又不花一分钱,诉前调解确实好。”壮哥瑶妹握手言和,法官高效化解矛盾取得法律、社会效果的双赢。



All Right Reserved 大连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05050063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