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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量刑标准

123发布时间:2013年12月6日 大连刑事律师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不满1.4万元的,为拘役刑;1.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贷款诈骗达4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处有期徒刑五年;4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部分,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二)贷款诈骗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第一项规定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贷款诈骗达16万元以上,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有期徒刑十年;16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部分,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二)贷款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前项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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