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强奸罪的情节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123发布时间:2013年12月6日 大连刑事律师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有: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4、二人以上轮奸的; (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 B 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All Right Reserved 大连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05050063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