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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在庭审中的语言把握之一——语气和缓,态度坚决

123发布时间:2013年12月5日 大连刑事律师  

  语气和缓,态度坚决,这是庭审开战前和开战时的姿态要求。语气和缓彰显你胸有成竹、运筹帷幄。给人的印象就像是一位经验老道的外科医生跟怯生生的实习生说:慌什么态度坚决暗示着你会你据理力争、不轻易妥协。这种姿态会给对手一种无形的压力,法官也会更容易倾听你的观点。
  想象一下一个气急败坏的当事人会用怎样的语气讲话——出言不逊,没有逻辑,口无遮拦,想一股脑把所有冤屈全部抖露出来,恨不得让法官在顷刻间成为他的代言人。再想象一下一个训练有素的律师会用怎样的语气讲话——不慌不忙地揭示案件事实,按照既定方案论证观点,分寸拿捏得当,用语精准,在潜移默化中引导着法官甚至对方倾向于有利己方的观点。律师在庭审中保持这种稳健、得体的和缓语气是相当不容易的,需要经过很多有意识的实战训练。有时候激怒对方律师,让对方律师像一个气急败坏的当事人一样在庭审中撒野,这也成了律师致胜的技巧之一。我们在很多案件中遇到过,有的也促成了对方律师的大发雷霆,方寸尽乱。我清楚地记着三年一位书记员在庭审结束时对对方律师的低声评价:“老律师了,脾气还怎么大。”
  如果你是法官,直观地判断一下,你会更容易相信一位态度坚决的律师的意见,还是会更容易相信一位态度暧昧、犹豫不绝的律师的意见。我想应该是前者。人们总有一种感觉: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有理的人腰杆硬,语气坚决。法官也是人,也容易受到直观感觉的影响。我们说态度坚决,不是让律师们和对方死磕到底,而是先摆出强势姿态。随着庭审的进展,律师应审慎判断哪一时机可能对委托人更有利。如果时机成熟,在法官的主持下,或者对方主动表示和解意向,律师应不失时机地转变姿态,务实地研讨和解方案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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