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罪还是窝藏毒品罪?
基本案情:2011年4月4日,犯罪嫌疑人胡某跟朱某联系购买冰毒。4月6日,在约定地点胡某以9500元的价格向朱某购买了30克冰毒。胡某购得冰毒后藏于家中,后被公安民警侦查发现,并在其家查获冰毒27.2克。经审讯,胡某拒不交待购买毒品的目的。
关键问题:在无法查清主观目的情况下,胡某购买毒品后藏于家中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还是窝藏毒品罪?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胡某持有大量毒品,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胡某购得大量毒品并窝藏于家中,构成窝藏毒品罪。
法理分析: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一定数量的毒品,破坏国家对毒品实行管制的行为。窝藏毒品罪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窝藏在自己的住所或者其他隐蔽的场所,以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对比两个罪名的定义,不难发现行为人窝藏毒品必然要持有毒品,因此两者是法条竞合。所谓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刑法通说认为,此类窝藏毒品行为如果可以查明行为人是为了其他犯罪分子窝藏毒品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窝藏毒品罪;如果查明行为人仅是用于自己吸食,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如果无法查明行为人窝藏毒品的主观目的时,按照刑法疑罪从轻的原则定行为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比较适宜。综上所述,由于在本案中无法查明胡某窝藏毒品是为了进行其他毒品犯罪,因此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认为胡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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