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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

123发布时间:2015年7月24日 大连刑事律师  Tags: 走私毒品

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

2015/2/11 21:27:50      点击:205         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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