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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虚报注册资本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经济犯罪量刑金额标准是什么?

123发布时间:2023年3月25日 大连刑事律师  Tags: 最新虚报注册资本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经济犯罪量刑金额标准是什么

  宋伯南律师,大连刑事律师,现执业于辽宁斌鹏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新虚报注册资本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虚报注册资本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158条的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或单位。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是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设立的人”是董事会,单位犯本罪的,同时也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追究刑事。

二、虚报注册资本罪客观要件包括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且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本罪的行为方式是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

这里的证明文件,主要是指公司股东缴纳全部出资或出资认购法定股份后,由依法设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法定验资机构依法对申请公司登记的人的出资验资后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以及出资者所拥有的出资单据、银行帐户及有关产权转让的文件等。这些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能虚假,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所谓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是指向公司登记主管部门提供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不真实的、伪造的或隐瞒了重要事实的证明文件。既可以是公司登记申请人伪造或篡改的,亦可以是与验资机构中的验资人员恶意串通,从而取得虚假的证明文件等。但不论虚假证明文件来源如何,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2、行为人通过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了公司登记。

行为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是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公司登记时针对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的。如果实施上述行为不是为登记公司而对公司登记主管部门进行的,则不构成本罪。如利用虚假证明文件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诈骗钱财,则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也应依他罪如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实力的体现,注册资本越多说明公司抗风险能力越强。有些不法分子在申请设立公司的时候,为了骗取合作伙伴的信任,虚报注册资本。虚报注册资本罪是一种经济犯罪,而经济犯罪是一种行为人严重违反国家相关经济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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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量刑金额标准是什么?

经济犯罪量刑金额标准是在经济案件中由于行贿受贿、非法牟利、徇私舞弊、诈骗、伪造货币等行为达到一定数额和金额被立案追诉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下经济犯罪案件将立案。

一、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将被立案追诉。

五、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六、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七、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八、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九、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十、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十一、资助恐怖活动将被立案追诉。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规定特别指出,“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十二、有意使用假币达到400张将被立案追诉。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十三、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十四、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以上的;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的情形。涉嫌上述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我国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是比较大的,只要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和标准就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犯罪行为,将面临相关法律的惩戒。在经济犯罪案件被依法惩处的过程中,也间接保护了相关组织和团体的财产安全,让各种组织的资产能够有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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