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是非法持有还是贩卖毒品?

123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4日 大连刑事律师  

  [案情] 某日,徐某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俞某2小包0.12克毒品海洛因。又隔几日,徐某在常州汽车站附近,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10.67克毒品海洛因,后在雇车回老家途中被抓获。检察院以徐某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请实行数罪并罚。

  [评析] 在审理过程中,争议的焦点是徐某返途中被查获的10.67克毒品是认定为贩卖毒品还是非法持有毒品。

  第一种意见认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原因是没有充分证据证实徐某购买毒品是为了贩卖。

  第二种意见认为,徐某购买毒品之前实施了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应根据徐某的贩卖行为,运用推定规则认定其购买毒品是为了贩卖,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法院采纳了第二种意见作出判决,主要理由如下:

  根据客观行为推定主观故意。犯罪故意是犯罪主体的一种心理态度,具有隐蔽性,除非被告人供述,一般只能依据事实来证明和推定。本案中,徐某供述每星期去常州购买毒品4次,每个月购买1万余元,其在供述中承认之前贩卖毒品的事实,却一直辩解被查获的毒品是为了吸食,而其无工作和其他正常收入,其解释理由不能令人信服,应推定其凭自己的认知能力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推定其具有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

  根据外在故意推定隐藏故意。行为人在某一事实中的故意是隐藏的或者尚未显露出来的,但在过去的类似事实中,已经暴露出一贯的行事意图和心理态度,根据经验,可以依其外在的心理态度推定出隐藏的或尚未显露的心理态度。本案中,徐某虽一直未供述,但从之前在常州购买毒品海洛因用于贩卖的事实,可推定被查获的这一起其心理态度就是为了贩卖而购买,具有贩卖毒品的主观目的。

  根据已然行为推断未然行为。由于毒品犯罪的高诱惑,高风险性,犯罪分子为逃避制裁,往往行踪诡秘,一旦被抓,能推则推,如果按一般证明规则,有的犯罪事实可能因为缺乏证据而无法追究,对于已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贩卖等犯罪行为,同时又查获行为人持有一定数量来历不明的毒品的,目前通行的处理方法是根据行为人贩卖等行为,推定其持有的毒品也属于贩卖的性质,将持有的毒品与贩卖的毒品加在一起,一并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本案中,徐某购买毒品海洛因返回途中被抓获,由于其一直对抗审讯,对于其购买毒品的目的不能如实供述,是非法持有还是贩卖无法查清,那么只有根据已经查清的贩卖毒品的行为,推定其被查获的毒品是为了贩卖而购买或者准备用于贩卖,以贩卖毒品罪定性。

 



All Right Reserved 大连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05050063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