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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中国将广泛参与国际反洗钱合作

123发布时间:2017年9月13日 大连刑事律师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1日在摩纳哥举行的国际反跨国犯罪论坛上发言时表示,积极寻求并广泛参与国际合作已成为中国政府打击洗钱犯罪的一项重要政策。

  熊选国说,在过去的10年里,中国政府逐步认识到反洗钱工作对于国家金融、经济、社会安全与稳定的重要意义,通过短时期内富有成效的立法努力,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起一个相对完整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内的反洗钱法律制度体系。中国刑法明确将洗钱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此外,为严厉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中国政府先后加入了10多项国际反恐公约。2001年12月,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事立法,将“恐怖主义犯罪”列为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并将资助恐怖活动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
  他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司法机关、海关、金融等政府机构加大了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在打击毒品犯罪、走私、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腐败等领域的洗钱行为以及恐怖主义组织融资活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并通过不断吸收国际上的有益经验、结合中国法律体系特点和实际需要,逐步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带有普遍性的做法。
  熊选国表示,中国境内的洗钱犯罪活动与国际走私贩毒等犯罪活动密切交织,涉案金额巨大,所洗黑钱大多跨国(境)流动。种种情况表明,单靠一个国家的力量已远远不能满足打击反洗钱活动的现实需要,中国正以“积极、开放、负责的姿态”,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地区在反洗钱立法、执法、司法、资金检测、信息分享和培训等领域开展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
  由“克朗-蒙大拿论坛”组织召开的国际反跨国犯罪论坛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在摩纳哥举行。来自世界各国的政府和司法界官员、国际组织官员以及有关专家主要讨论反恐以及打击洗钱、枪支和毒品走私、网络犯罪、非法移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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