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陈某某抢劫罪案情

123发布时间:2026年4月6日 大连刑事律师  Tags: 大连律师 大连刑事律师 执业18年 诚信敬业

《陈某某抢劫罪案情》

 

1:基本案情

   2017年8月16日上午11时许,在庄河市丹东银行门口,大黄、蔡旭东、老田和陈某某四人,乘坐一辆面包车,盯随被害人潘圳,伺机抢劫。

潘圳驾车至一处住宅楼前,停车开门之际,尾随的四人中,老田下车勒颈,因被害人潘圳大声呼救并反抗,未遂。

大黄下车,捡拾了被害人潘圳的红色挎包。嗣后下车的大黄老田二人上车,四人开车逃离现场。

案发时,蔡旭东和陈某某在车上未动手。

在车上,四人检视红色挎包,内有现金1000余元、2张面值100元的航空纪念钞、车钥匙、银行卡会员卡若干、化妆品。

老田取走500元现金,给大黄、蔡旭东一些现金,给陈某某200元现金,并威胁说拿了钱,你就参与犯罪了

大黄驾车行驶500多公里,在一不知名地方扔掉汽车。4人又换乘出租车,直至锦州。

蔡旭东驾驶购买的摩托车,和陈某某一起历经4天3夜,抵达天津。并在洗浴中心过夜。

在家属寻找到陈某某时,蔡旭东提前2天离津到北京。而其离开原因是知道老田被抓。

8月21日被庄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家中抓获,19时许,带到永城市公安局并讯问,做了11页笔录。

22日乘坐高铁到济南,并换乘飞机抵达大连,在庄河市公安局做了辨认笔录,辨认出大黄和蔡旭东。

8月25日,在庄河市看守所,辨认红色挎包。

 

2:前情概要

1、    如何结识蔡旭东?

2017年6月底,蔡旭东主动通过qq,加陈某某为好友。聊天内容为缺钱,如何搞钱等,蔡旭东提议让陈某某到武汉,一起赚钱。

2、    犯意提起?

蔡旭东提议,武汉很多欢场女子,下班时间都很晚,可以尾随并用搬砖拍晕,抢夺其随身财物。

3、    陈某某想法?

开始是拒绝。后因网贷催讨,答应蔡旭东的提议,并于7月初抵达武汉,在火车站附近同其见面。

4、    武汉行为?

抵达武汉后,第一天晚20时许,蔡旭东安排陈某某在一处僻静地方守候,伺机作案。

由于第一次紧张,期间有4、5个单身女子目标路过,陈某某没敢动手。

5、    后续行为?

蔡旭东提议,二人到武汉周边城市,抢劫豪车司机。陈某某担心二人势单力薄,无法完成,加以拒绝。

蔡旭东随后联系老田,但陈某某不知情。

6、大黄的出现

通过qq,大黄主动联系陈某某,并提议绑架勒索财物的想法。陈某某并没有同意,但是将大黄qq号转给蔡旭东。

后蔡旭东和大黄联系上,并谋划绑架抢劫事宜。

7、4人如何到庄河?

在武汉的第5天,蔡旭东告诉陈某某,转呗到庄河和大黄一起绑架。然后二人坐火车一起到沈阳,换乘高铁抵达庄河,冰河大黄汇合。

8、大黄的准备?

大黄,20多岁,身高175公分,将蔡旭东和陈某某领到一个小区(东方某园),在一个两室一厅的时租房,安置好两人。

9、老田出现?

老田是单独到庄河的,三人共同接的。

10、被害人的确定?

在时租房内,4人商议,大黄提议绑架华辰兰亭小区的老总,并和蔡旭东等3人尾随观察。后因为老总和孙子的行踪无法掌控,随将目标改为老总儿媳妇-潘圳。

  



All Right Reserved 大连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6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05050063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