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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辩技巧

123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5日 大连刑事律师  Tags: 大连律师大连刑事律师大连刑事案件律师大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转载]庭辩技巧——先说你该说的 (2012-03-06 13:15:03)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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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庭辩技巧——先说你该说的作者:李旭辉律师

      我经常用这样的故事来形容老百姓之间打官司。

  甲乙两农民正在田里干活,突然跑来一头猪,甲觉得这头猪很眼熟,想必是自家的猪棬门没有关好跑出来了,就去往家里赶。乙见状也觉得这头猪象自己家的,就过去阻止,如此甲乙二人就开始发生争论,紧接着双方由争论演变成指责,由指责上升为谩骂,最后双方都无法忍受对方的无理,就动手干起架来了,一仗干下来,甲也的手被乙打伤了,乙也脚也被甲打伤了,最后不打了。发现猪也不知跑哪里去了,两个人各自都回家一看,自家的猪都好好地在家呆着呢。紧接着两个人又为看伤的医药费开始对垒,谁也不服谁,就跑法院去打官司了。事情的起因于猪,但最后打官司的时候没猪的事了,尽都是人事了。

  无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工作中,人们都会发生这种事,本来计划好要做的事因为中途发生了件毫不相干的事,因纠缠于后来的事,把前面的该做的事忘记了。甚至连走路回家都是一样,可能因为看热闹而忘记回家,也可能与人发生争执而不愿意回家,也可能遇上一个八杆都打不上的朋友,热乎上忘记回家了等等,总之生活中这类事举不胜举。

  然而,在生活中如此可能是无关紧要的,但是要是律师在法庭也如此那可就大不相同了。在庭审中经常会发现有些律师,忙于驳斥对方、忙着批驳对方的“错误”而忘记自己本来要证明的主张,慌乱中该对证据提质疑的没有说,该补充的事实没有补充、该发表的意见也被批驳对方的声音取代了,因为他们觉得在法庭是驳倒对方才是真正有水平的律师。结果可能会象上面故事中的甲、乙两个农民一样。

  其实庭审过程对一方代理律师来说,主要的任务是自证其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依据的过程中自然让对方的观点陷于无理中,批驳对方仅仅是对自证其圆的补充。所谓在法庭上该说的和不该说的,就是说自己已经准备好的话,因为法庭中双方都牌对抗状态,加上情绪的波动,临时发挥说出来的话可能会漏洞百出,成为对方攻击甚至取笑你的把柄。

  所以笔者一向倡导律师要预先做好庭审提纲,庭审提纲的内容无非就下面几个方面

   一、 法律、法规

  律师接受案件后,首要的事是把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规定都找出来,穷尽法律之规定。

  把可能需要用到的法律条文和规定都按照一定的先后顺序收集整理好,把相关的条文单独列出来,放在一个文件里。

   笔者查找法律法规的顺序一般是:

  从人大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及部委颁布的行政法规、省、市级人大或政府机关部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纪要等,如果上述法律法规还没有具体的规定,就要再搜集相关判例以及专家的意见。

  这些基础工作做好了,以后再遇到同类案件,只要搜索一下有没有最新规定就可以了,但是一案必须有一个单独的记载具体法律、法规条文文件。这样保证在法庭上不说错法、不说漏法或者律师不知法条的笑话来。

 

   二、事实和证据摘录或摘要

  对案件中所有的事实与证据都必须按递交法院的或法院交付的证据顺序编号,并逐一作简要说明,对存在的问题和质疑重点予以说明,并用荧光笔作记号。

  这是律师在开放前最重要的一项准备,往往因此直接决定庭审的效果,这是一项很细致也是很繁琐的工作,但又不能不做,尤其是对案情复杂、证据数量宠杂的,不做此准备在法庭上根本无以应对。

  律师在法庭上,说话主要就是以此为本,照本宣读,所谓质证与审查原件等几乎是做样子给人看,或者是为自己争取思考判断的时间。条件允许的直接带着电脑出庭,即简单又方便。而且等到你一个证据一个证据的整理过程中,对案件的整体判断和方案就会形成一个清晰的思路,这对在法庭上轻松以对,会有极大的帮助。

 

  三是代理或辩护意见

  代理词或辩护词的主要内容和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事实的叙述庭前应该有个大概的准备,文书主要内容应该具备,只是要根据庭审情况予调整。这样辩论或辩护时,条理就会非常清晰,起码不会颠三倒四的,给人以语无伦次之感。

  其它就是与诉讼的主张相关的一些数字性的,需要计算的,一般要在庭前按多种方案计算,标的及违约金利息等等。

  律师出庭80%以上的学问都在这张这个提纲中,这是保证律师在法庭上应付自如的最好的工具。律师最忌的就是临场在翻证据、找条规、整理发言的内容或提纲,一心不能二用,这样肯定会顾不及对方的意见或态度,而且一旦找不到找不准,自己就会心里发慌,而乱了心机。

  在法庭上无论如何都要保证自己已经准备好的东西说出来、交出去、提出来,对对方的意见只记录与案件有关的,对案件定性和主张成立有影响的内容,其它无关紧要的话只能东耳朵进西耳朵出了,同时一定要给自己争取思考的时间,以发问或者让对方查找相关证据的方式,来为自己争取时间,所以律师出庭前也要为自己准备一些发问的问题,哪怕是对没有用,也要多准备几个。这往往是由被动到主动,为自己争取法庭主动权的子弹。

  当然就是这样,在法庭上还是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回去再总结,最后以代理词或辩护词的方式进行补充。

  当然如此并不是说临场发挥不重要、当然很重要,但是这其中一定有个熟能生巧的过程,新律师不要太迷信自己,遇到重大问题一下子解决不了,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申请延期开庭、或者庭后补充,或者干脆找法定理由让法庭休庭。

  律师在法庭上一定要说不的勇气和能力,这也很重要,很多新手在法庭上不懂得如何应对法官的提问或安排,结果在法庭上死拼硬打,而出不了好的效果。


  以上意见完全是个人实践的总结,仅供参与,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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