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帮信罪

123发布时间:2022年2月27日 大连刑事律师  Tags: 大连律师大连刑事律师大连刑事案件律师大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聚法案例、无讼等裁判文书网站,以“浙江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为关键词,剔除一些执行案件,共搜集到浙江省内121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裁判文书(截至2021年1月17日),其中包括3份裁定书,剔除中间1份已统计的一审判决书,有效裁判文书数量为120份。笔者通过设置强制措施的适用情况刑罚结果量刑情节等统计要素,对上述120份裁判文书经过逐一阅看、核对、列表记录,形成了一份较有针对性的量刑简报。现通过上述案件及整理的数据,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浙江省内的具体适用情况,以及强制措施适用、缓刑适用、量刑基准等情况予以说明。

 

-1-
案件分布及一些显性特点
通过120份裁判文书可以看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爆发在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以裁判文书的案号作为时间要素,在2016年仅有2个案例,分别为(2016)浙0604刑初1032号和(2016)浙0726刑初968号;2017年有3例,2018年有2例,2019年有8例,2020年则高达105例,可见2020年的帮信罪案件数量占比达到了87.5%。所以,这一数量分布上的悬殊差异,也与2020年集中大力打击帮信犯罪有着莫大的关系。

在涉案人数上,在前述的120起案件中,共计涉及人数237人,其中涉及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是10人,即慈溪市人民法院的(2020)浙0282刑初993号案例。

在案件的地区分布上,浙江省地区仅有慈溪市(17起)和富阳市(12起)的案件数量超过了10起。通过该两地区的裁判文书发现,其中部分案件中的涉案人员,大多属“同案犯”,即多人为同一上游犯罪人员或同一中间商实施相应的帮助行为。

 

在案件的大致类型上,在上述120起案件中,超过70%的案件可归属为“两卡”类案件,即相关被告人所实施的行为大多是对外出售(提供)银行卡(包括对公账户、支付宝账户或微信账户)或电话卡。而在所提供帮助服务的上游犯罪上,也集中分布于电信网络诈骗或网络赌博平台相关犯罪。

 

此外,在涉案人员的年龄段上,虽笔者未就每案被告人的年龄作细项统计,但大多数案件中涉案被告人的年龄在1995年前后,可见此类犯罪趋向年轻化,也足以引起重视。

 

-2-强制措施的适用情况

 

在实务中,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强制措施的适用情况,主要是针对取保候审和逮捕而言,可以说是并无明晰的界分标准。当然这也不稀罕,因为在我国刑事实务中,在常规情形下,对于哪些案件可以取保候审本就很难找到一个标准。

 

通过对前述120起,涉及237人帮信罪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统计发现,其中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与羁押措施(逮捕)的适用,并无规律可言。关于不同强制措施的占比,其中取保候审的适用率为37.55%,逮捕的适用率为54.43%,超过一半,监视居住的适用率为2.95%,其他2人(包括1人不明和1人不宜公开)。具体数据详见下图:

 

 

 

需要予以说明的是,上述数据中的拘留10人,系在富阳地区的案例中,有10起刑事速裁程序案件,相关案件均在法定的拘留期间内结案,故强制措施一直是刑事拘留。

 

此外,在上述取保候审的89人中,有13人后变更为逮捕,近15%的转化率,所以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不会被逮捕,仍有可能被收监羁押。在监视居住的7人中,有1人取保候审,1人后被判处缓刑,5人变更为逮捕。而被逮捕的129人中,仅有6人变更为取保候审,1人变更为监视居住,转化率仅有5.4%,所以这也印证了逮捕后的取保候审,本身的难度系数大、可能性小。

 

-3-

帮信罪的缓刑适用情况

 

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单一量刑,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罚设置,本就符合了缓刑适用的刑罚条件。但是,对于这个“新型”网络犯罪,我也经常被当事人和家属问到,“能不能缓刑”的问题,面对这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咱们就直接看司法裁判的数据吧。

 

1.关于缓刑适用的整体情况。通过笔者的梳理,在上述120起、涉及237人的帮信罪案件中,直接适用缓刑的案件有58起,涉及96人,缓刑适用率为40.5%,也就是说,实刑的适用率接近60%。其实,近四成的缓刑适用率,相对来说还算不错。但实际上,却也并没有众多咨询者看起来的那么“简单轻松”。

 

2.逮捕后的缓刑适用情况。逮捕并不等于不能适用缓刑,但相对来说,其可能性非常之低,所以逮捕后仍能在最后判处缓刑,在司法实务中也基本可以算作难度系数较高的一种操作了。结合笔者搜集的120起生效裁判案例及236名涉案被告人,对于逮捕后仍能直接适用缓刑的案件仅有(2020)浙0111刑初372号、(2020)浙0802刑初70号两起案件,涉及3人。


而逮捕后变更为取保或监视居住,继而适用缓刑的则有(2020)浙0281刑初959号、(2018)浙1124刑初168号、(2020)浙0782刑初1053号、(2020)浙0881刑初401号、(2020)浙1126刑初134号等五起案件,涉及7人。
换言之,对逮捕后仍能适用缓刑的仅有10人,所占比例仅为4.24%。可见,在帮信罪中,想要在逮捕后为涉案当事人争取缓刑,着实难度较大。
3.取保或监视居住后的缓刑适用情况。对于取保或监视居住的涉案人员,如前所述,在取保候审的89人中,有13人变更为逮捕,且后均被判处实刑,其余的76人被判处缓刑;而监视居住的7人中,有2人被判处缓刑。换言之,取保或监视居住后能适用缓刑的有78人,缓刑适用率约为81.25%。所以针对取保候审人员,该罪的缓刑适用也并非百分之百的“可以缓刑”,不得轻视。

 

-4-

具体刑罚适用及分布情况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虽然刑法仅规定了单一量刑档,但其在具体适用上,也自然可以予以划分。笔者初步以刑期跨度作为划分根据,将其分为四类:拘役刑、一年有期徒刑以下(6个月≤刑期≤1年)、一年至两年有期徒刑(1年<刑期<2年)、两年及以上有期徒刑(刑期≥2年)。

 

为区分不同情形,在包含了已适用缓刑的人员的情况下,237名涉案被告人中适用拘役刑的有17人,具体刑期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有143人,刑期为一年至两年有期徒刑的有71人,刑期为两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的有5人,不宜公开的1人。具体占比数据详见下图:

 

 

 

此外,在不包含适用缓刑人员的情况下,以直接判处实刑的数据来看,237名涉案被告人中适用拘役刑实刑的有2人,具体实刑刑期为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有85人,实刑刑期为一年至两年有期徒刑的有48人,实刑刑期为两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的有5人不宜公开的1人。正如前所述,实刑适用人数140人,实刑适用率为59%,接近六成。

 

通过上述数据(包含缓刑人员)可以看到,帮信罪的刑罚适用及刑期分布,主要集中在“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和“一年至两年有期徒刑”两个量刑幅度内,刑期超过2年的,仅有5人,主要是在(2020)浙10刑终445号、(2019)浙07刑终445号、(2019)浙0727刑初184号、(2020)浙1023刑初278号、(2017)浙0702刑初437号等5起案件中。

 

-5-

帮信罪的量刑参照之小议

 

前述的数据展示,仅是从120起案例的整体刑罚分布的横向角度,做了一番梳理统计,但从律师辩护的视角来看,还是需要多视角来看待影响帮信罪的量刑因素,虽然现存诸多案例在量刑上并不协调,但在辩护中争取实现同类案件的量刑协调,让法院实现准确量刑,也是辩护的要义之一。

 

在此类案件中,较为显性的量刑要素有自首情节、全额退赃、主从犯区分等。如以自首情节为例,笔者也对前述数据简单作了筛选,在前述237名涉案被告人中,存在自首情节的有23人,该23人中成功取保候审的有16人(包括监视居住后取保1人),拘留期内结案2人,而这些自首人员中适用缓刑的也有16人,适用率达到70%。


但不得不引起关注的,则是帮信罪的量刑参照。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帮信罪需满足“情节严重”方可入罪,而其中较为常见的情形有: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5)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
可是,落实到具体个案中,在满足了入罪条件之后,又该如何在量刑上予以类案协调,显然并不简单。以支付结算为例,结算金额达到20万才入罪,或者违法所得达到1万也可入罪。可是在具体个案中,往往在只满足一个条件时,裁判者可能并未关注获利均不足的“类似情节”,故在量刑上单纯以获利高低苛以刑罚,未讲究一个“对等原则”。
比如在前述整理的案件中,以富阳区人民法院的(2020)浙0111刑初848号和(2020)浙0111刑初843号案件为例,涉案被告人均系对外出售银行卡,且前案涉资金流水557万余元,后案涉资金流水513万余元,落实在量刑上,前案被告人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而后案被告人为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而案涉资金流水,显然是前案大于后案,可在具体量刑上,反倒是后案重于前案。即使两案中各被告人获利有所不同,但也都未超过1万元。
按照笔者前述的“对等原则”,在两案均符合同样的一个入罪情节,且获利均未突破另一入罪条件的时候,这种量刑上的“悬殊”,难免不被人诟病为“不协调”,即使它并不违反该罪的法定量刑。
其实笔者所搜集的案例中,此类问题并非个例,且还有其他的一些问题,囿于此文篇幅已较长,此处便不详细展开。以后有机会,也会再行文探讨。

 



All Right Reserved 大连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05050063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